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是突破科學前沿、解決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重大科技問題的物質技術基礎、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上海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重要支撐。為進一步發揮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的創新引領作用,保障設施高效建設與穩定運行,建立健全設施多元化投入機制,推動設施與地方經濟融合發展,強化設施人才留引,12月19日,上海市發布《關于支持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試行)》,包括六部分共14條舉措。主要內容如下:
促進設施多元化投入和高效建設,鼓勵多元化籌措設施建設資金。以地方配套資金牽引設施依托單位加大自籌和吸引社會投入,對于自籌資金(含社會資本投入)不低于總投資20%的設施,在國家規劃遴選、上報可研報告兩個階段,上海市將直接出具地方配套出資承諾函。
支持開展關鍵技術和核心設備研究。支持新開工設施根據需要聯合企業組織實施市級科技重大專項,提前開展關鍵技術和核心設備研究,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原則上最高不超過80%、總額不超過3億元支持。組織設施重大科研成果向創投基金、產業基金進行集中推介,強化設施孵化功能,發揮溢出效應。
保障設施穩定運行和開放共享,探索建立設施市場化收費和企業用戶補貼機制。加大企業用戶使用設施的補貼力度,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用戶通過“科技創新券”降低設施使用成本,研究進一步提高支持力度;對于未納入“科技創新券”適用范圍的企業用戶,原則上給予每年最高不超過50%、總額不超過100萬元補貼。
建立設施分類評價和獎勵制度。將設施根據主要功能和服務對象進行分類評價管理,實施“以獎代補”激勵,對于達到一定指標的設施,原則上按照15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三檔分梯度給予獎勵。
支持設施提升服務能級及開展預研。市科技創新計劃設立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關鍵技術提升相關計劃,重點支持設施開展實驗新方法研究,優化提升裝置和零部件技術。面向在建設施和規劃設施,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支持開展重要科研工藝設備技術迭代和相關預研,推動設施爭取納入下一輪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規劃。
加強設施支撐和服務上海市產業能力。加強對用戶裝置建設的配套支持。上海市對符合規定的用戶裝置給予投資補助,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核定后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總額30%、額度不超過3000萬元。
推動用戶裝置加強對外開放服務。用戶裝置的運行管理和開放共享由設施依托單位統籌管理,原則上獲得上海市投資補助的用戶裝置應提供的公共機時不低于總機時30%。
做好設施關鍵要素保障。強化人才引育和服務保障。鼓勵設施依托單位完善建設和運行管理人才的晉升評定和薪酬績效評價機制,設施依托單位應向設施建設和運行工程人才提供專門編制和職稱評定名額。支持符合條件的設施科研和工程人才申報市級相關創新人才計劃,并參照上海市人才保障政策予以支持。
健全設施工程人才創新激勵。設立“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卓越工程師獎勵計劃”,對在設施建設和運行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工程人才,原則上按照每年每個設施不超過3人、每人最高不超過20萬元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