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8月10日消息 為更好維護保障企業和企業家網絡合法權益,建立“優化營商網絡環境”長效工作機制,近日,中央網信辦印發《網站平臺受理處置涉企網絡侵權信息舉報工作規范》(簡稱《工作規范》)。
《工作規范》明確,涉企網絡侵權信息舉報,包括混淆企業主體身份的仿冒性信息、影響公眾公正評判的誤導性信息、不符合企業客觀實際的謠言性信息、貶損丑化企業或企業家的侮辱性信息、侵害企業家個人隱私的泄密性信息、其他惡意干擾企業正常經營發展的信息,網站平臺應當重點受理處置。
對于仿冒性信息,《工作規范》提出,在名稱、頭像、簡介等網絡賬號名稱信息中,違規使用與企業相同或相似的名稱標識或企業家姓名肖像的;假借企業或企業家名義發布信息的;非法鏡像企業官方網站、APP,或冒用盜用企業官方網站、APP備案注冊信息或其他顯著要素特征的;其他引發公眾混淆企業主體身份的信息,網站平臺應當及時處理。
對于誤導性信息,《工作規范》要求,以下誤導信息網站平臺應當及時處理:通過增刪信息、改變順序、調整結構等方式,曲解新聞原意的;有關部門、新聞媒體等糾正或撤銷的過期信息;刪減舊聞舊事發生時間、地點和處理結果,重新發布的;使用與內容嚴重不符的夸張標題的;強調不利事實,回避有利事實,以偏概全的;斷章取義企業家或企業代表過往言論的;片面解讀企業各類對外公告的;其他引發公眾誤解誤讀的信息。
對于謠言類信息,包括虛構企業家隱私生活的;編造企業違法犯罪或違規生產經營的;杜撰企業家或企業員工違法犯罪或道德失范的;夸大企業或企業家生產經營困難的;歪曲企業或企業家正常生產經營和投資活動的;詆毀企業產品服務質量的;抹黑企業科技創新能力的;其他與企業客觀實際情況不符的信息,網站平臺應當及時處理。
對于侮辱性信息,包括攻擊謾罵企業或企業家的;涂抹惡搞企業家肖像照片的;與色情低俗話題惡意關聯的;其他違反公序良俗丑化企業或企業家的信息,網站平臺應當及時處理。
此外,《工作規范》還要求,針對舉報理由充分,但短時間內難以充分舉證,且存在以下情形的涉企網絡侵權信息舉報,網站平臺應當采取“限時加私”措施:被舉報信息刊發于企業生產經營發展關鍵節點的;被舉報信息涉及事項已被有關部門正式立案調查的;其他不及時處置可能給企業造成較大負面影響的。
針對舉報理由充分,但短時間內難以充分舉證,且存在以下情形的涉企網絡侵權信息舉報,網站平臺應當設置爭議標記或提供澄清回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