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表示,此次檢測中,部分移動應用分發平臺管理主體責任缺位,未嚴格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工信部信管〔2016〕407號)要求,對上架APP審核把關不嚴,7月22日,已對相關企業進行了集中約談,后續對問題突出、有令不行、整改不徹底的企業依法嚴厲處置。
工信部強調,上述APP應在7月30日前完成整改落實工作,逾期不整改的,將依法依規組織開展相關處置工作。
附件:存在問題的應用軟件名單(2020年第三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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